力拓案近日在上海开审,胡士泰等4名被告被控受贿、侵犯商业秘密罪,4人均当庭承认受贿指控。检方指控中,最大一笔贿款来自前日照钢铁控制人杜双华,他承认在2007年前后行贿4被告之一——王勇900万美元。
力拓4人受贿
合计将近亿元
胡士泰、葛民强以及刘才魁3人分别是澳大利亚力拓公司、力拓新加坡公司上海代表处的首席代表、销售团队经理以及销售经理,为上下级关系。王勇是力拓公司关联公司上海代表处的销售主管。
检方指控,胡士泰涉嫌收受贿赂646万;葛民强涉嫌收受贿赂约694万,实际获得200余万;刘才魁涉嫌收受贿赂378万;而王勇涉嫌收受贿赂7500万,大部分与日照钢铁有关。
卖铁矿好处费
以“美元/吨”计算
庭审中,透露出铁矿石贸易令人咋舌的“潜规则”。
据检方获得的口供称,金融危机前葛民强等人是以“美元/吨”的计量方式向在他们手中购买铁矿石企业收取好处费的。金融危机爆发后,好处费的标准转变为“人民币/吨”。
好处费多以现金方式交付,几十万乃至几百万元的百元大钞被放在密码箱、纸箱和环保袋中交到胡士泰等人手中。
胡士泰、葛民强、刘才魁均认可指控受贿金额,被控受贿7500万的王勇则表示强烈异议,要求与日照钢铁原实际控制人杜双华当庭对质。
行贿900万美元
获利数千万美元
杜双华在作证评价王勇的作用时,曾经表示“没有王勇的帮助,我公司不会有今天的规模”。
在日照钢铁与力拓公司签订将近1500万吨铁矿石采购合同后,王勇开口索取报酬。杜双华念及王勇确实帮助其谋取了巨额利益,同时希望继续保持这种良好的合作关系,便决定给王勇900万美元的好处费。杜双华以货款名义,将钱打入了王勇香港个人公司的账户。
王勇称,900万美元并不是好处费,而是他向自己的弟弟借钱准备到香港投资股票。由于其弟的公司无法直接打外汇,才与杜双华口头协商,以日照钢铁名义打给他美元,是借款。借款已经折合成人民币返回日照钢铁。
据悉,王勇利用职务之便,使日照钢铁收益数千万美元。